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全美最大的葡萄酒和烈酒分销商南方格雷泽葡萄酒与烈酒有限责任公司(Southern Glazer’s Wine and Spirits LLC)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将纠正涉嫌非法的价格歧视行为,并使小企业更容易与大型连锁零售商竞争。
这项全面的和解协议涵盖了南方公司向26个州中五大连锁零售商几乎所有的葡萄酒和烈酒销售。如果独立监察员发现南方公司今后违反和解令,该和解协议还将向受损的小企业提供直接现金赔偿。
“这项和解协议标志着联邦贸易委员会在执行《罗宾逊-帕特曼法》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国会制定该法是为了赋予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竞争的能力,”联邦贸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丹尼尔·瓜内拉(Daniel Guarnera)表示。“小企业是美国经济和生活方式中宝贵的一部分。联邦贸易委员会致力于确保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竞争,以服务其客户并促进整个美国经济。”
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南方公司的和解协议为委员会一代人以来根据《罗宾逊-帕特曼法》采取的首次执法行动画上了成功的句号。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的拟议同意令的条款,南方公司将被限制向小型独立零售商收取比向竞争性大型零售连锁店更高的葡萄酒和烈酒价格。
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和解协议解决了委员会于2024年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指控南方公司违反《罗宾逊-帕特曼法》,剥夺了小型独立企业获得大型竞争对手可获得的折扣和返利的机会。如起诉书中所称,这些定价行为妨碍了独立零售商与大型全国性和地区性连锁店以及大型卖场竞争的能力。根据《罗宾逊-帕特曼法》,卖方从事价格歧视通常是非法的,即通过向购买类似商品但不受欢迎的零售商收取更高价格来损害竞争。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起诉书,南方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对独立零售商销售的相同瓶装葡萄酒和烈酒的价格明显高于竞争性大型连锁店,如Total Wine、沃尔玛和克罗格,即使这些商店位于相距几英里甚至几个街区的地方。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起诉书进一步指控,南方公司通过多种机制进行歧视性定价,例如向大型买家提供小型竞争对手无法获得的折扣和返利,而这些折扣和返利并不能以向不同零售商分销产品的成本差异为由。
和解条款
为解决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投诉,南方公司同意了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将抑制该公司从事歧视性定价,并在独立零售商受到损害时对其进行赔偿。具体而言,拟议同意令的条款针对的是“配对”交易,即南方公司以某一价格向连锁零售商销售产品,同时以明显更高的价格向附近的独立零售商销售相同产品。
如果配对交易涉及以下情况(除其他条件外),南方公司将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拟议同意令:
- 重大价格歧视(超过基于各州运营成本的最大阈值)
- 经常性价格歧视(在12个月内累计超过5,000美元)
如果一组歧视性配对交易符合某些规格,南方公司可以通过向独立零售商支付全额累计价格差额的1.5倍来解决违规问题。如果南方公司不纠正价格歧视,联邦贸易委员会可以采取执法行动,如果委员会胜诉,南方公司必须向独立零售商支付累计价格差额的两倍。
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拟议同意令将有效六年,并由独立监察员监督。
该命令涵盖的州包括阿拉斯加、亚利桑那、阿肯色、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特拉华、佛罗里达、夏威夷、伊利诺伊、印第安纳、堪萨斯、肯塔基、路易斯安那、马里兰、明尼苏达、密苏里、内布拉斯加、内华达、新墨西哥、纽约、北达科他、俄克拉荷马、南卡罗来纳、田纳西、德克萨斯和华盛顿。
委员会以2比0的投票结果决定发布拟议同意令。该命令已提交至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主席安德鲁·N·弗格森和委员马克·R·米多尔分别发表了声明。
注意:经地区法院法官批准并签署后,同意令具有法律效力。